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入學資訊

入學資訊
1.  申請入學(僅供參考,以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招生名額:28
  招收有志從事牙醫臨床醫療或基礎研究之學生,個性樂觀進取、做事負責嚴謹、對服務人群有高度熱誠、積極追求科學新知。 
  本系申請入學之特色在於備審資料中採計”教育與醫療資源分配”、”各項獎勵、服務與訓練”二大項。此一計分設計除參考國外大學行之多年的相關辦法外,亦溶入我們的辦學目標。期許我們的學生除優越的學業成績外更需具備強烈、熱誠的服務精神,學成後能走入社區、進入偏遠發揮偉大的史懷哲精神。

 
1. 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
 國文、社會:均標
 英文、數學、自然:均標
 總級分篩選倍率:3

 
2.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即佔總成績比例
 學測成績:20%
 術科(素描):25%
 術科(雕塑):25%
 面試:30%
 
 

3. 審查資料

 104學年始已刪除書面備審資料,已不須志工服務時數

     8小時之證明

    

獎牌  
2. 大考分發(僅供參考,以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預計招生名額:52
 

1. 採計科目及方法
 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1.00

 生物:1.25
 

2. 同分參酌方式:依序為生物、英文、化學

 

3. 轉系申請(以本校教務處公佈之最新條款為準)

  本校學生如認為所讀學系(限大學考試分發及甄選入學第三類組且非學校推薦者)與其志趣不合時,得於修畢大學部一年級升入二年級前依教務處公告期限提出轉系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壹、 申請轉系學生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一年級所修科目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含操行成績、服務教育與體育等),並就所修之化學類科(普通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分析化學擇一)、普通生物學、普通物理學及英文(外文領域中與英文相關之課程2學分)等四科任選三科之成績作為審核。審核之科目,每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且每學期學業平均不得低於75分。如審核科目為學年課程,則以上下學期成績平均計算作為該科目審核之分數。
 

二、 需選修「牙醫學概論」且成績在八十五分(含)以上。
 

三、 審核之學科成績(牙醫學概論、化學類科、普通生物學、普通物理學及英文)限申請轉系當學年度之成績為憑。非當學年度或抵免之成績不予採認。
 

四、 操行成績每學期82分(含)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五、 申請轉系學生每學期應至少修習二十學分(含)以上。
 

六、 可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依據學期限修學分規定能修畢應修學分。
 
貳、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一、  已核准轉系一次者。
 

二、 在休學期間者。
 

三、 經學校推薦甄試入學者。
 

四、 轉學生、二技學生、進修學士班學生。
  
叁、 轉系成績之計算方式: 
一、 一年級學業成績(該學系必修科目)總平均佔百分之二十。
 

二、 轉系考試成績佔百分之八十(牙醫學概論35%、素描及雕塑35%、口試10%)。依上列兩項成績核計後,所得之總成績擇優錄取之。 
    

  
4. 外國學生申請入學(僅供參考以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招生名額:1 (101學年度始無外國學生名額)
壹、 外國學生,指未具僑生身份,且不具國籍法第二條所稱中華民國國籍,依據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申請來臺留學之外國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外國籍之雙重國籍者,自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八年內,不得依本辦法申請入學本校,否則經查證屬實即撤銷其依本要點所獲准之入學資格。
 

貳、 申請入學之外國學生,應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校教務處申請:

一、 本校入學申請表二份及報考身份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二、 最高學歷之外國學校畢業證書影本,並附該證書經公證之中文、英文翻譯本及該學程之全部成績中、英譯本。
三、 推薦函二份(其中包括一份專業科目教師及一份中文教師推薦書)。
四、 健康證明書(包括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查)。
五、 中文或英文留學計畫書一份。
六、  財力證明書(具備足夠在臺就學之財力)。
七、 其它學力檢定資料(如SAT、GRE等)。 
   

参、 本系招收外國學生之申請資格、審查方式、學雜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 申請資格:申請者必須高中以上畢業(包括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 審查方式:通過初審者,應參與本校舉辦之複試,複試包括:

(一) 中文測驗(不納入總成績計算,但應通過最低標準)。
(二) 筆試(包括英文、化學、生物、數學四科)。
(三) 面試。 

三、  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佔60﹪,面試佔30﹪,書面資料佔10﹪。
四、  學雜費收費標準:依本系每學期國內學生收費標準三倍收取。

  
5. 僑生

依教育部僑委會之招生辦法而定。